華東師範大學留學生(學歷生)獎學金實施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留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向上、遵紀守法,獎勵在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外國留學生。
申請者資格
1、在華東師範大學攻讀學位(學士、碩士、博士)的自費留學生。本科生只可憑第一、二、三年的學習成績申請獎學金;碩士、博士生只可憑第一、二年的學習成績申請獎學金。延長學習期限者延長期內成績不能作為申請依據。即將畢業的留學生不能申請優秀外國留學生獎學金,但可以申請全勤獎,社會活動表現積極獎。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華東師範大學校規,學習努力、積極向上、品行端正、尊敬師長、對華友好的留學生。
3、每學期所修課程不少于3門,學習態度認真,上課出勤率在85%以上。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設立獎項及獎金
1、優秀外國留學生獎學金一等獎:免除一年學費
2、優秀外國留學生獎學金二等獎:免除半年學費
3、學習成績優秀獎:人民幣1000元
4、全勤獎:人民幣800元
5、社會活動表現突出獎:人民幣500元
評選辦法
1、由申請者于每年7月15日前向留學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交所在院、系、所。
2、申請者所在院、系、所根據申請者的考試成績和平時表現,在申請表上寫出書面意見,由負責人簽字,蓋單位公章後交國際交流處留學生辦公室。
3、由國際交流處會同研究生院、教務處和有關院、系、所對申請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評審,提出擬獎勵人員名單,報校領導審定。
4、每年9月頒獎。如當年某項獎無合格者,則該年該項獎輪空。
注:已獲某獎項者不再參加另一獎項的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