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師範大學對外漢語學院為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留學生,特設立如下獎項:
(一)獎學金
對外漢語學院獎學金評定規則
第一條 為鼓勵留學生刻苦學習、遵守紀律、積極向上,成為對中國友好,學有專長,受各國用人單位歡迎的漢語人才,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獲得獎學金的條件
1、學習態度認真,上課注意聽講,積極思考,完成作業好,每學期考試成績優異。
2、遵守中國政府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出席良好,不曠課,有事請假。
3、尊敬老師,服從管理。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學校各項集體活動。
第三條 獎學金評定的等級和標准
1、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每人3000元人民幣;二等每人2000元人民幣;三等每人1000元人民幣。
2、各類獎學金均同時發給証書。
第四條 在校學習時間滿一學年的留學生,可參加獎學金的評定。本科生在校四年期間最多可獲得兩次獎學金。一般每學年評定一次。
第五條 獎學金的評定
1、評定獎學金在學院統一領導下由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具體負責。
2、評定程式為:班主任在征求任課教師及學生骨幹意見的基礎上提名;評委會集體討論研究初審名單;:最後由院領導審定批准。
第六條 獎學金一般在結業或畢業式上由院領導頒發。
第七條 本規則的修改和解釋,由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
(二)勤奮獎
學習勤奮刻苦,遵守紀律,積極參加學院、班級集體活動;病事假時數不超過20小時,無曠課現象;該學期平均學習成績在90分以上者可獲得該項獎勵。
(三)全勤獎
在一學期內所有的課都出滿勤的學生可獲得這項獎勵。
(四)優秀班長獎
遵守紀律、關心班級、愛護同學、出勤較好、學習成績優良的班長可獲此項獎勵。
注:勤奮獎、全勤獎、優秀班長等獎項,首先要由個人申請,班主任老師推薦,學院辦公室核定,最後由學院評委會根據條件擇優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