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區域文化系統的確立,首先在于這個區域文化概念的合理性,也就是區域文化概念的界定。
『贛文化』,作為一個江西家喻戶曉的名稱,它的概念應如何確定,這是贛文化熱中論說最多,歧見最大,至今尚未見解一致的話題。
按照考古學定名常規,凡考古發現可供人們觀察到的、屬于相同時代、分布于共同地區、並且具有共同特征的某群遺存,可稱之為一種『文化』,它一般首先以發現地命名,如『仰韶文化』、『龍山文化』等。先秦以來,以該地域或當時立國的名稱,命名一種較大區域範圍的『文化』,更為人們所常用,如『齊魯文化』『荊楚文化』『巴蜀文化』『吳越文化』等。因此,『贛文化』,首先應是一種較大範圍區域文化的概念。
作為區域文化概念,『贛文化』的界定,至今難得統一。因為,既然是作為區域文化,那麼,該文化圈內人們的語言、習俗、價值觀念、思維方式、行為模式等,應有相對的穩定與統一。然而,以今天江西的行政區劃而論,這諸多界定文化概念的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卻是現出異彩紛呈的特點。例如,今天的贛文化,靠近江浙界象吳越,靠近湘鄂界似湘楚,靠近閩界象嶺南客家。這些差異給贛文化的界定帶來了相當的困難。
如何給『贛文化』下一個較為合理的定義,我認為,可從以下幾點找出一點頭緒。
首先,從最早的歷史遺存的挖掘看,江西古代歷史,最早可追溯到4-5萬年前。這些上古時代的文化遺存的分布,主要在贛東北、贛中地區。它們是贛文化發展長卷的初頁。
其次,從影響這個區域文化形成的主要環境條件看,贛江--鄱陽湖水系,是江西古代文明的母親。江西早期文化遺址多在贛鄱水系側岸。贛鄱水系縱貫南北,支流四伸,是孕育、形成江西古代文明的搖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