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合肥的習俗,其中有不少舊俗,是清官包拯的遺風。人們愛用他的為人處世教育小輩,久而久之,約定成俗。
『長嫂如母』和『外甥打舅』
合肥地區有兩個禮俗:『長嫂如母』和『外甥有理打得舅』。
『長嫂如母』包含著兄嫂對幼小的弟妹有撫養的責任以及弟妹敬重兄嫂這樣兩層意思。這個習俗的形成,和包拯有關。傳說包拯未滿月,娘就死了。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兒子的搖籃里一起養,喂包拯奶,喂自己兒子粥。如果沒有賢惠的嫂子,也就沒有包拯。包拯侄兒包勉,是嫂子晚年的唯一親人。包勉當知縣時作奸犯科,被告到巡按包拯那里。面對『法』與『親』,包拯毅然選擇了『護法滅親』,斬了侄兒,他擔當起贍養嫂子的義務,並要求全家都遵循『長嫂如母』這一道德標准。這個故事在全國都有影響。京劇《赤桑鎮》,吉劇《包公賠情》就是說的這件事,在合肥地區罵一兩聲姐姐是可以原諒的,但絕不允許罵嫂子。
其實,包拯並無哥嫂,民間傳說把長媳崔氏撫養弟弟包綬之事附會到老包身上。據1978年合肥包拯墓出上的墓志記載:包拯本無兄長,他 63歲去世,其長子包繹已死多年,次子包綬方5歲,由其嫂崔氏撫養成人,並給娶了老丞相文彥博之孫女為妻。
禮俗『外甥有理打得舅』,在合肥地區幾乎成了人們的口頭語。傳說包公從揚州府調廬州(合肥古名)知府,一到任,就把府堂上的『明鏡高懸』的匾額換成『國法無親』的匾額。包拯的堂舅周六子認為包拯這樣做,只不過是『聾子耳朵外牌子』。俗話說,『親是親,鄰是鄰,關老爺維護蒲州人』,照樣欺壓良民,騙人錢財、而且拒不認錯悔改。包拯忍無可忍,為了維護國法,嚴懲了周六子,打了他板子,並帶枷示眾。從此以後,包拯的親友再也不敢仗勢欺人。于是就流傳下『無理難憑輩高,外甥有理打得舅』的話頭。
『長嫂比母』與『外甥打舅』,這兩個禮俗在處理上下輩關系上似乎是對立的。但在倫理道德等方面,卻無悖于情理之處。歷來對人們的精神起了淨化的作用,並受到人們的喜愛和遵循。
『原服』與『新衣下水』
合肥地區的人們喜歡穿大半新的衣服,這叫『原服』。即便是新衣,穿前也要下水浸濕。結婚的新郎新娘穿的『土布褂褲』也是先下水,後上身。
按宋朝規矩,轉運使以上的官員上任,皇帝要賜一套『章服』。有一年,包公由池州太守調任陝西轉運使時,仁宗疏忽了,包拯對吃穿極其簡便,也沒有提要,就穿著原服上任。這本來是件好事,但卻有少數朝官認為有失體統,丟失了朝廷命宮的威嚴,奸臣還上告包拯,仁宗看了本章後,非但沒有降罪包拯,反而嘉獎說;『原服赴任保廉潔,國有良臣朕之幸!此乃朕之疏忽,與包愛卿無幹。』馬上派人把『章服』送到包公任上。1978年,合肥文物處發掘包公墓,出士墓碑上也記有此事。雖是穿衣小事,可見當時已影響到民間。包家的後代也以穿舊衣(原服)為榮。人們競相效法,遂形成這一衣俗。但是人們總是要添置新衣,穿新衣怎麼辦呢?就先下一下水,以示不忘舊。久而久之,『新衣下水後上身』,也就成了一種地方性衣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