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藏民歌是西藏民間文學中瑰麗的花,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較高的藝術性。縱觀西藏民歌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西藏民族社會歷史、時代生活、風土人情以及文化藝術演變的基本概況。
早在西藏文字出現以前,作為口頭文學的民族形式,已經在群眾中廣泛流傳了。藏文產生和運用後,不僅促進了藏民族社會的進步和文化發展,民歌也因此被文人充分採用而得到豐富和發展,從發現的藏文文獻中看,古代藏族人民的語言交流,常用民歌作為表達方式。
西藏民歌經過漫長的歷史發展和本身的演變,依然具有可誦、可唱並能隨歌伴舞的特點。所以,人們往往一談到民歌,便容易牽連到音樂和舞蹈方面,這是正常的。但有些人常常把民歌與樂曲、舞蹈在概念上混淆。事實上,西藏民歌與音樂、舞蹈是有很大區別的。按其結構和表達形式分,西藏民歌可分為『魯』(亦稱古如)和『諧』兩大類。
『魯體』民歌又分為『拉魯』--山歌和『卓魯』--牧歌。文人詩歌與『魯體』民歌是相同的西藏的佛教經文『措魯』也近似于『魯體』民歌。『魯體』民歌一般句數不等,有三、五、六句,多至址余名,每句的音節相等,一般六至十一個音節。其節奏特點是*** ** ***,段與段、句與句之間相互對應形成相對穩定的程式。這種民歌形式應用,早在八世紀的時候就有文字記載,可以說是西藏民歌中最早的一種類型。
『諧體』民歌品種較多。從地區劃分,『堆諧』--流行于雅魯藏布江上游地區;『康諧』--流行于昌都以東的藏區;『巴諧』--即巴塘弦子。從內容與形式來分:『諧青』--頌歌專在儀式、典禮上唱;『勒諧』--勞動的歌;『果諧』--圓圈舞;『達諧』--箭歌;『熱諧』--鈴鼓舞中唱的歌;『酉倉諧』--酒歌等等。『諧體』一般每首四句,有時六句,但均偶句。每句六個音節,分三頓,每頓二音節,節奏是** ** **。
對藏族民歌的稱謂,甘、青、川、藏等省區的藏族地區各有不同。就西藏來說,各地叫法也有不盡相同的,這僅是方言叫法而已,而內容與形式基本不外乎『魯體』與『諧體』之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