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在藏族地區廣為流傳的娛樂用具。這一娛樂的形成和發展到現在還沒有確切的資料記載,不敢妄下結論,但是只見到五百年前撰寫的藏族歷史書籍中稱其為『赤』或『折』,是『男兒九種竟技』中的一種。其主要內容是原古人相互追逐和降伏凶猛野獸,還有人類步入階級社會後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斗爭等。這一娛樂專案具有悠久的歷史。在衛藏地區稱之為『王棋』或『圍王棋』,後藏地區稱為『虎羊爭斗』,在安都地區稱其為『定棋』。下面就略談衛藏地區的王棋。
王棋這種娛樂用具要用一種規則的棋圖和棋子兒來玩,下棋時要把棋圖畫在地面,方布、紙張或石板等有平面的東西上。棋子兒一般用石子兒,也有木制的和小金屬塊的。
這種棋從圖形的詳略上看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橫豎各有五條線,六條斜線,棋圖的一頭有一個稱為虎穴或王宮的小三角形,里面有一個『十』字形的圖形。玩法是大一點的棋子(虎,王)擺在虎穴或王宮里,小一點的棋子兒(羊,平民)有十五個,其中的十個棋子兒在虎穴(王宮)的對面壓著底線一一排列。擺完棋陣後虎(王)和羊(平民)輪流在一條線走一步,但先由虎(王)移步。
『王棋』里的虎(王)與現實生活中的虎(王)一樣對(羊)平民進行殘暴的掠奪和統治。王和平民,虎和羊相互進行斗爭的形式是先在一條線的相交點上,如果有一個小棋子幾(羊、平民)而且第二條線是空著的話,大棋子兒(虎,王)就從小棋子兒上越過去吃它。如果兩條線上的相交點上都有小棋子兒(平民,羊),那麼王(虎)就不但不能吃它,而且也不能向前移動。
平民(羊)一邊相互扶持爭脫虎(王)的追殺,一邊等機會圍攻殘暴的虎(王),逼它們走投無路,這樣把虎(王)圍得無處藏身,這樣就算羊(平民)獲勝。反之虎(王)要吃掉羊(平民)。如果虎(王)吃掉七個以上羊(平民)再也沒有能力圍攻虎(王)就算虎(王)獲勝。有的人認為必須把虎(王)圍死在虎穴(王宮)里才能算羊(平民)獲勝,其實玩法上沒有什麼嚴格的規定,在棋圖的任何一個角落里都可以圍死虎(王)。
第二種也是橫豎各五條線、六條斜線主要和上面的棋圖一樣,但是第二種王棋有兩個虎(王)和兩個對著的虎穴(王宮)代表羊(平民)的小棋子兒有十八個。玩法是兩個王(虎)擺放在兩個虎穴(王宮)里,八個羊(平民)擺放在正中的方格線與其他各線相交點上,其余的都拿在玩棋人的手中,先以虎(王)走第一步來開始玩棋。手中的小棋子兒要在虎(王)移動一步後就一個一個地放在恰當的點上。如果手里的小棋子兒沒有下完就不能動棋盆上的小棋子兒。虎(王)吃羊(平民),羊(平民)圍攻虎(王)和最後判定勝負等規則跟第一種棋一樣。
第三種棋橫豎各有九條線,十條斜線,四面都有一座虎穴(王宮)比第一種棋要多四倍,這是最近在拉薩地區發展和完善起來的。這種棋有四個虎(王),七十四個羊(平民)。擺陣時首先把四個大棋子兒虎(王)擺在四個虎穴(王宮)里,從七十四個棋兒中先拿出二十四個來擺放。擺放的規則是從外到內的第二條線組成的方格與其各線相交點上。走法和規則與前面種棋一樣。可以四個人玩。
用棋圖和棋子兒構成的玩術。從讀音上看值得注意的是,藏,漢,英的讀音都很相似。藏語里讀『赤』,漢語為『棋』,英語為『CIIESS 』等。(米瑪次仁著 扎西羅布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