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是以敘述為主要表達方式,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的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時間、人物、地點、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是記事文的6要素。描寫物體的就要從運動狀態,物體形態或變化上來說了。記敘文寫作,是把自己的親身感受和經歷,通過生動、形象的語言,描述給讀者。
記敘文包括的範圍很廣,如記人記事,日記、游記、傳說、新聞、通訊、小說等,都屬于記敘文的範疇。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要表達出作者對于生活的真切感受。
記敘文以記敘為主,但往往也間有描寫、抒情和議論。它是一種形式靈活、寫法盡可能多樣的文體。 記敘文,是以敘述為主要表達方式,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
寫作記敘文要做到以下幾點:第一,要交代明白。無論記人記事,還是寫景狀物,一般都要交代明白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否則文章就不完整。第二,線索清楚。雖然觀察的角度、記述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每一篇文章都應當有一條關聯材料、統貫全篇的中心線索,否則文章就會松散。第三,人稱要一致。無論用第一人稱『我』記述,還是用第三人稱『他』記述,都要通篇一貫,一般不宜隨意轉換,否則就容易造成混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