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秧歌,民間俗稱『韃子秧歌』,它是滿族民間舞蹈中最通俗、最普及、最具生命力,同時也是最受滿族人民喜愛的舞蹈形式之一。
根據史書的記載,滿族秧歌大致形成于康熙年間。由于滿族是一個開放的民族,因而比較善于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營養來豐富自己的文化土壤,秧歌便是滿族人民在吸收漢族文化過程中,學習、借鑒過來,並且加入了自身文化元素的民間舞蹈藝術形式。
滿族秧歌與漢族秧歌的最大不同在于人物的不同。例如滿族秧歌中的『韃子官』實際上是秧歌隊的頭,而『克里吐』則是另一個人神兼備的神物;此外,在滿族秧歌隊中還有一個醜角,用老滿族的話說就叫做『以醜為美,以醜見長』,也有的說:『扭秧歌,醜來逗,沒有醜就沒有逗』、『扭秧歌,沒有醜,不如調頭回家走』。從這些民間藝人的口頭禪中可以得知,醜角在滿族秧歌里所具有的重要性。也就是說,醜角的作用在于活潑秧歌隊伍,並且在其中起著穿針引線的作用。
除了這個醜角以外,滿族秧歌還有如下幾個鮮明的民族特點:一是以禮見長。通常秧歌隊伍必須邊扭邊走,每到一戶都要拜茶桌,如果兩支秧歌隊在一地相遇時,必須要相互見禮,其中的禮節多達30余種,因該說這和滿族人民日常生活中講禮貌、重禮節的民間習俗是分不開的。
二是動作火爆。由于地域的原因,滿族人生性豁達、開朗,因此舞蹈的動作幅度也相對較大。再有,由于滿族秧歌深受薩滿舞中諸如跳腰鈴等遺風的影響,因而其舞蹈中腰部的扭動幅度就比較大,其他一些舞姿的動作也比別人粗獷。在舊時,滿族人信奉薩滿教,在薩滿教的祭天、祭祖等宗教儀式中,焚香、跳神是非常重要的內容,香又分為太平香與還願香,香煙繚繞之際,薩滿手抓單鼓,身系腰鈴,以舞祭天。在這些宗教祭祀舞蹈當中,不少都是被吸收過來並改造了的滿族民間舞蹈,再加上薩滿本身又多是專業的民間舞蹈藝人,他們又常常將宗教儀式上的舞蹈帶回到民間,與民間舞蹈相互融合,相互推動,所以薩滿在舞蹈的風格、技巧等方面對滿族民間舞蹈藝術作出了很大貢獻。
三是賦予舞蹈濃鬱的歷史屬性。在滿族秧歌(『韃子秧歌』)中常常能看到舞者模仿駿馬賓士、雄鷹盤旋,或戰爭排兵布陣(俗稱『走陣』)等的內容,這些內容使得滿族秧歌與漢族秧歌呈現出了迥然不同的民族個性與特征,加之滿族秧歌中所保留的對滿族先民早期漁獵生活、風土人情、神話傳說等的模仿內容,使得滿族秧歌同時還被賦予了記錄歷史,再現民族風情的等的獨特作用與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