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是具有悠久歷史的民族,兩千年以前,他們就定居于今天的湘西、鄂西一帶,他們自稱『畢茲卡』,是本地人的意思。主要分布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順、龍山、保靖、古丈、吉首、瀘溪等縣,以及湖北省恩施地區,與漢、苗等族雜居。
土家族是一個能歌善舞的民族,他們在長期的勞動生活中創造光輝燦爛的民族藝術文化,古老的『擺手舞』是土家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間舞蹈。
『擺手舞』,土家語叫『舍巴』,流行于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擺手舞』流傳廣泛,名稱不盡相同。有叫『舍巴日』或『舍巴格資』,意思是甩手或玩擺手;有叫『舍巴』的,意思是擺手;有叫『舍巴駱駝』,意思是跳擺手;有叫『跳年』(漢語),名稱雖多,但表演形式和內容基本相同。每逢慶賀新年,紀念祖先或是團圓聯歡中,土家族人民都要跳『擺手舞』。
『擺手舞』歷史悠久,在永順縣城郊石壁上刻有一首古詩:『千秋銅柱壯邊陲(注),舊姓流傳十八司,相約新年同擺手,看風先到土王祠。』另外,在過去『梯瑪』(土家語領頭人之意,是組織跳擺手舞的領頭人)。念誦的敘述土家族人民史詩《遷徙記》中,也有若幹處提到擺手舞的。如:『擺手的人們啊,咱們的蘿卜無論是大的還是細的,都放到背簍里,擺手用的東西,全部放到背簍里。』據了解土家族人民的這次遷徙約是五代前後的事了,這表明出現較完整的擺手舞的時間已有千余年了。
在《永順府志》中,對當時的擺手舞活動曾有這樣的記載:『各寨有擺手堂,每歲正月初三至十七日止,夜間鳴鑼擊鼓,男女相聚,跳舞唱歌,名曰《擺手》,此俗猶存。』每逢擺手時節,人們披著絢麗的被錦(被面),擎著數百幅乃至上千幅繡有龍鳳,繪畫著鳥獸的彩旗,同時木鼓聲、鑼鈸聲、上百枝鳥槍聲、人們的歡笑聲,匯成一派節日的喧鬧聲,震蕩山谷。成千上萬的人聚在『八部廟』前的『擺手堂』,圍成圓圈,男女相攜,蹁躚進退,邁開粗壯健美的步伐,擺動著雙手,可以一連跳上幾晝夜。清代彭施鐸曾對當時跳『擺手舞』的場面做過詳細的描述:『福石城中錦作窩,土王宮畔水生波,紅燈萬點入千疊,一片纏綿擺手歌。』
『擺手舞』有『大擺手』、『小擺手』的區分。
『小擺手』在凡有土家族定居的地方都有,規模較小,只要村寨旁有一個小坪,立一個小廟(供的是土王),就成『擺手掌』,『小擺手』的舞蹈動作,以類比農事勞動為主。
『大擺手』規模宏大,『大擺手』的場所是幾個縣會祀的地方,或幾個鄉會祀的地方。這里坪大、廟大,到了『擺手』的季節,附近土家族男女老少,都穿上最漂亮的衣裳趕來參加。由于土家族人民居住的地區不同,原姓不同,因此祭奠的祖先與修建的廟祠也不同,祭祖的儀式也各有差異。
如龍山縣馬蹄寨,田姓子孫很多,傳說田家祖先是田好漢,兄弟八人是八個將領,于是修建了規模宏大的八部神廟。在舉行『大擺手』時,場中豎有桅桿,懸有龍鳳旗,挂有大燈,場中設有燎架,旁放竹捆,所以照明之用。場中還有火樹一、二根,專用來燒爆竹的。路旁插有牌燈、寫著『五谷豐登』、『天下太平』等字,神堂內牽有繩索,以備人們將燈籠或獵獲的飛禽挂在上邊。神堂前擺一個祀案,專放打來的各種野獸。
整個活動分做三夜進行,第一夜由『梯瑪』主持祭祀祖先,先由『梯瑪』請神,然後把打來的山禽、野獸、家獸當場殺死供上,最後飲宴。第二夜,各寨的青年身披手織的五彩錦被當做古人的甲胄,手執刀、槍、旗等器具,進行比武表演。第三天才開始跳『擺手舞』。
又如永順縣,有七個寨的土家族人民同在這里祭祀。寬坪上燃著一條用幹竹子捆成的長火把照明,祭祀儀式在『擺手佬』(梯瑪)主持下進行,然後由扮著『茅古斯』的人們來進行表演。(『茅古斯』是用土語演唱的一種簡單的戲劇表演,扮演者全身披稻草,頭上扎幾根草辮子。)表演共分五夜進行,第一夜表演掃地,唱十二月生產歌;第二夜表演打獵;第三夜表演釣魚;第四夜表演接新娘;第五夜表演教『茅古斯』讀書。在表演『茅古斯』的先後和空隙時間跳『擺手舞』。人們舞著各種類比生產的動作,或生活上有趣的動作。有時唱山歌或對唱情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