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元世祖忽必烈命帝師八思巴創制的拼音文字。初稱蒙古新字,不久改稱蒙古字,後稱八思巴字或方體字。1269年忽必烈頒詔推行。元王朝滅亡後逐漸被廢棄。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組成,也有少數梵文字母及新造字母。字母多呈方形。字母數目最初41個,後陸續增加,據現存資料歸納,包括各種變體有57個。
八思巴字以音素為表音單位,字母分母音和輔音。字母有正體和篆體兩種,篆體多用于官方印章。行款從左至右直寫,與藏文自左至右橫寫不同。書寫單位是音節,不是詞,與藏文相同。由于書寫單位不是詞,加上不使用標點符號 ,所以閱讀時只能靠上下文判斷詞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拼寫漢語時不標聲調,因此如果原文沒有漢字對照或沒有其他參考材料,往往難以確定所代表的漢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