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年齡有時不用數字表示,不直接說出某人多少歲或自己多少歲,而是用一種與年齡有關的稱謂來代替。
襁褓:未滿周歲的嬰兒。
孩提:2——3歲的兒童。
垂髫(tiao):指三四歲至八九歲的兒童。髫,指古代兒童頭上下垂的短發。
黃口:十歲以下。
總角:幼年泛稱。古代兒童將頭發分作左右兩半,在頭頂各扎成一個結,形如兩個羊角,故稱『總角』。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豆蔻:女子十三四歲。豆蔻是一種初夏開花的植物,初夏還不是盛夏,比喻人還未成年,故稱未成年的少年時代為『豆蔻年華』。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及荓: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束發:男子十五歲。到了十五歲,男子要把原先的總角解散,扎成一束。
弱冠:男子二十歲。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冠禮,表示已經成人,因為還沒達到壯年,故稱『弱冠』。《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而立:男子三十歲。立,『立身、立志』之意。
不惑:男子四十歲。不惑,『不迷惑、不糊塗』之意。
知命:男子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知命,『知天命』之意。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幹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幹支,因而稱作『六十幹支』或『六十花甲』,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mao)耋(die):指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十、九十歲。
期頤:指一百歲。《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于養,故曰頤。』
